记者从13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日前已由省政府印发,这一办法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身份证件功能与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服务有机结合,标志着江苏服务海外人才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据介绍,目前有近5万名海外人才在江苏工作,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国际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将有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苏工作、创业。我省出台的居住证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将身份证件功能与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服务有机结合,既解决海归人才在工作、生活中的市民待遇问题,又为他们的创新创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诸多便利,对进一步优化我省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今后凡来我省工作、创业并具备相应条件的非江苏户籍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均可以到省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最长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可以续办。持证人可以享受14项优惠待遇,其中市民待遇的有: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重大项目负责人、办理购付汇手续、申报专项资金、参加学术组织和申请政府奖励以及职称评定、购房、社会保障、公积金、子女就近入学、申请驾驶证和车辆入户、住宿登记。便利服务的有:免办其他就业许可、申办营业执照、就医、通关、出入境及居留许可。优惠政策待遇的有:被事业单位聘用可提供编制保障和不受进人计划限制、研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个人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相应奖励、单位提供住房或房贴、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子女参加高考同等条件下高校优先录取。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资助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按程序直接领取《居住证》。此外,持证人还可为随行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副证),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