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
次 添加日期:2011-09-05 [
打印 ] [
收藏 ] [ 来源:
泰州人才网 ] [ 网址:www.tzbole.com ]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41个,招聘职位79个,计划招聘85人。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泰州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应符合《职位计划表》中的有关要求,《职位计划表》内没有提出年龄要求的,须满18周岁(1993年8月16日前出生)且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应具有泰州地区户籍。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其中,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复核、公示与聘用审批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部分特殊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及方案,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其他招聘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资格初审、体检、考核等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泰州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职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工作政策解答以及部分特殊职位的笔试时间、内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专业加试内容等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1年8月12日09∶00-8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8月12日09∶00-8月17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1年8月12日09∶00-8月18日16∶00。
报考者填报提交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各招聘单位应在24小时内依据《招聘简章》及《工作政策解答》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及时在网上审核通过;初审不合格的应立即在网上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接受考生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须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职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并对报名行为负责。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如同意考生的请求,则由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发布,报考人员即可按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2时。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8月19日9∶00-12∶00。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可于2011年8月3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8)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1年8月23、24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23-86896181)联系。
部分特殊职位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其考试的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7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部分经批准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招聘,其笔试内容、时间、地点等由各招聘单位在报名时向考生公布,其笔试工作应在2011年8月31日前结束。
笔试成绩9月10日左右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专业科目加试
对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达不到6: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加试职位见《职位计划表》。专业加试在9月20日前完成,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在面试前由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核与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无专业科目加试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不受户籍限制的除外)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核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各主管部门提出面试方案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无专业加试要求的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分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体检形成缺额,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
(八)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政审考核表及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结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60(泰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0523-86606567(泰州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6181、86896183(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泰州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