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地区优秀人才确认手续办理程序有哪些?
一、 优秀人才界定
根据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文件精神,我市引进的优秀人才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五)其他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六)副高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
(七)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的特殊人才;
(八)我市医药、化工、机电、船舶等支柱产业急需的优秀人才;
二、 确认程序
优秀人才确认手续办理前,必须确定其档案已到我中心;待优秀人才确认手续办理之后才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一)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填写《泰州市优秀人才确认登记表》一式四份。填写时请注意:
1.“学习及工作简历”栏:其简历应从“高中”毕业起开始填写,直至现在,其过程不能简略。
2.“专业技能确认情况”栏:此栏由用人单位填写,一般填“具备”或“不具备”。
3.“单位考核考察意见”栏:此栏须根据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后所形成的“考核材料”的结果填写,一般填:“经考核,该同志符合优秀人才引进条件,同意申报确认”。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写,一般填“同意单位意见”。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用人单位将填好的《泰州市优秀人才确认登记表》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报送下列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同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近期体检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泰州市引进优秀人才服务期协议书(享受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待遇者,一式四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6.报到证(应届毕业生);
7.干部履历表(无档者);
8.优秀人才档案重建审核确认表(无档者);
(三)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申报。
(四)确认程序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内。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光杰
联系电话:86880062(兼传真)
电子邮箱:z86880262@126.com